危险货物分类
第1类--爆炸品。
第1.1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2类: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3类: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种危险兼有,但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4类: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5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和物品。
第2类--气体: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
第2.1类:易燃气体。
第2.2类:不燃气体。
第2.3类:有毒气体(有毒气体如果是易燃的,则归入第2.1类)第3类一易燃液体。
第3.1类:低闪点类液体。即闭杯试验闪点低于一18'℃的液体。
第3.2类:即闭杯试验闪点为一18~23°C但不包括23°℃的液体。中闪点类液体,
第3.3类:高闪点类液体,即闭杯试验闪点为23~61C但包括61℃C的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或物质。
第4.1类:易燃固体。
第4.2类:易自燃物质。
第4.3类:潮湿时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物质(氧化剂)与有机过氧化物。
第5.1类:氧化物质(氧化剂)O
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有毒的(毒性的)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6.1类:有毒的(毒性的)物质。
第6.2类: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
品名编号: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标准。
一、安全要求
1、甲方须严格遵守《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乙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实际承运人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乙方制定的《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平台服务协议》与《平台交易规则》等(如有)。
2、甲方应保证发布的货运信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信息一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3、甲方发布的货运信息,一经摘单,应将实际承运人信息告知收、发货人;甲方有义务告知收、发货人核实实际承运人的身份、装货车辆、车牌号等信息,若发现实际承运车辆平台信息不一致应及时致电平台客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应保证发货人、收货人及运输业务的真实性,乙方有权对运输吨位、运价、轨迹、交易资质等货运信息进行监控和验证,一经发现存在虚假的运输信息或者虚假运输的行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在平台发布货运信息时,可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自由选择线下自行购买保险,也可选择购买平台的“货物保障服务"(包括由甲方承担费用或转由实际承运人承担费用两种支付方式)。
6、甲方应及时与发货人联系,按照发布的货运计划数量与实际承运人进行货物交接,甲方不得指使或者强令要求实际承运人超载、超限运输。
7、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的标准包装,没有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的,应保证货物坚固适运,能经受正常装卸和运输。
8、甲方不得在所托运的货物中私自夹带危化品、危险品或国家有关规定明令禁止托运的货物,委托承运的货物应当与所发布的货运信息相符,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9、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应及时联系收货人安全卸货。卸货完毕经核对无误后,甲方收货人需按照回单签收要求签收,并将返回联交给实际承运人;若回单签收不符合甲方要的,甲方有权要求实际承运人带回补签/改签/重签。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运费及相关费用。
2、乙方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需提前在平台或网站予以公告。
3、对于单车货值小于300万的运单,甲方通过平台购买货物保障服务的,当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等情形的,乙方根据保险协议相关约定协助进行理赔;对于单车货超过300万的运单,乙方不予承运。若甲方有特殊需求需与乙方沟通,双方达成一致的,甲方方可挂单;若甲方未与乙方协商或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甲方私自挂单或虚报货挂单所引发的损失及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检查甲方托运货物包装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需及时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再次包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标准需经甲方承认),如甲方不同意包装,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5、乙方负责货物在途信息跟踪,运输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处理。
6、乙方有义务将甲方货物安全、准确、准时地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7、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收货人联系,按照收货地现场业务流程登记换证,遵守卸货地安全管理规定及交通指示完成货物交付。若无法联系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收货,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处理。
四、营运货物范围
1、甲方应自觉遵守协议履行及公路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发布或者承运的货物种类须在平台许可范围之内,以下种类货物不在许可范围之内:
(1)枪支弹药、毒品、假劣药品以及伪造、变造、非法印刷的人民币等;
(2)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3)烟花爆竹、危化品、易碎易燃易爆品、瓜果蔬鲜、冷冻冷藏;
(4)现金、支票、票据、单证、有价证券、信用证、护照等;
(5)其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一切货物。
五、费用结算方式
1、甲方根据《平台交易规则》或签订的纸质协议中关于结算方式及时间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若甲方违约另需支付违约金),否则实际承运人不予卸货。
2、甲方以实际承运数量与乙方进行结算,详情见结算凭证单,若甲方运费结算选择配比油气消费额度,则乙方具体结算费用见油卡结算凭证单。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不得损害对方利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危害平台和网站的正常运行,一经发现,乙方有权限制甲方的会员权限,直至终止其会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本协议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违反《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平台服务协议》、《平台交易规则》(以上如有)或本协议中任何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3、若甲方未按时交付或提取货物,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乙方因此额外支付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运输延误并造成乙方或实际承运人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若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或错报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若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违反约定造成甲方托运货物灭失或损坏或迟延交付的,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包装完好即视为包装内部货物完好。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在甲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但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甲方自负损失。
9、在承运过程中,甲方与实际承运人在平台发生的业务因历史原因或私下处理所产生的纠纷,甲方应与实际承运人协商解决。甲方、实际承运人不得以此为由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影响平台正常业务开展,否则乙方有权取消运单,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不可抗力
1、本协议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政府征收、征用、规划、政策调整、临时停/限运等政府行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
2、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毁损、灭失、逾期到达等,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3、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交有关证明文件。
4、不可抗力发生后在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继续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或阻碍的义务。
八、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的其他义务。
九、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协议相关信息进行保密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使用相关信息开展其他业务。
2、双方应对本协议的所有细节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部分的所有内容,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披露给第三方(但法律强制规定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强制要求提供的除外)。
十、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本单业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扫描件、传真件、电子协议或在平台点击确认/同意的方式签订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司机综合信用分数,司机分数越高,调度在派单时将优先派单。
2、如司机综合信用分数低于2分或证件过期的,将暂停司机接单权限,并针对问题进行处理:
1、证件问题的司机需更新最新证件照片通过平台认证。
2、疲劳驾驶评分过低或出现超速超载等违章的上传司机接受完交管部门处罚和学习教育的相关证明后,由平台恢复接单权限。
3、轨迹不全原因导致评分过低的平台暂停司机接单权限,需尽快检查维修轨迹采集设备,恢复正常功能后由平台恢复接单权限。
1、用户自己决定注销账户,在没有进行中的运单、货源报价、待结算运单后可进行自行注销,注销后可重新注册、登录、认证。
2、用户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过期后仍不更新信息的将被平台取消认证状态,暂停司机和车辆通过平台接单权限。
3、司机被投诉后,经平台和货主、司机两方确认后确是司机行为导致货物发生损失、装卸货迟到对货主造成损失,累计三次由平台对司机进行告知投诉处理结果并清退。
4、司机和客户发生矛盾争吵,经由平台与客户、司机确认确是司机问题导致的,由平台对司机进行告知投诉处理结果,累计三次则由平台对司机进行告知并清退。
5、司机和客户发生肢体冲突、打砸货物等严重危害行为的,由平台对司机告知投诉处理结果并清退。
6、司机因超速、疲劳驾驶、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交通警察部门处罚的,将被平台暂时取消其认证状态,暂停该司机和车辆接单功能,司机在相关交管场所接受完出发并且完成学习后,通过客服电话致电、APP咨询与投诉处咨询留言、或向公众号留言发送相关违法处理单据完成凭证,由平台24小时内完成相关核验无误后,重新开启认证通过状态,恢复接单权限。
7、司机如有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平台将对司机告知处理结果并永久清退。
8、司机因私下临时对货主恶意加价、卸货时对卸货人恶意加价等临时加价行为被投诉,经平台和货主、装卸货人、司机确认后,累计三次将对司机进行清退处理。
9、综合信用评分低于2分、1分将分别收到平台警告处理并进行考核,若考核不通过,平台将勒令司机不得进行平台的接单活动,强制退出。